論原型及其內容

by呂應鐘


 
 

一、原型

    在西方歷史上,一世紀的著名基督教徒狄奧尼修斯法官(Dionysius)曾嘗試過修煉而獲得內視能力,看到體內的亮光、深沈黑夜的靈魂、宇宙的深淵、太空的深奧等景象。他認為那是潛入深沈黑夜的原型(archetypal of into the deep dark night),人轉向內而見到的宇宙之廣大。(Hannah, 李亦雄譯, 1998:65)此種經驗在中國道家修煉上也經常出現,對中國人而言並不稀奇。

原型(archetype)概念對集體無意識觀點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它指出了精神中各種確定存在的形式,而且這些形式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普遍地存在。過去很多學者都研究過也命過名此種概念。依榮格的觀點,原型是除了我們的直接意識到的----這一意識不僅具有完全個人的性質,而且相信它是我們唯一的經驗精神,還有第二個精神系統存在於所有的個人之中,它是集體的、普遍的、非個人的。它不是從個人發展而來,而是通過繼承與遺傳而來,是由原型這種先存的形式所構成的。(楊文王, 2000:45-58

榮格認為,原型就是集體無意識的內容,最重要的組成部份。兩者均為人類人格中的根本動力,分別在心理及生理結構內追求它們的固有目標。榮格也把原型稱為原始意象(primordial images),即「最古老、最普遍的人類思維形式。它們既是情感又是思想」。(Jung, 1972:66)但是應該強調:這些原型並非是由遺傳得來的觀念,它們僅僅是人類心竅中的一些傾向,一旦被觸發,就能夠以特殊的形式和意義表現出來。(Moacanin, 江亦麗等譯, 1999:48

光是如此地用心理學術語的方式談原型,相信幾乎所有的人都無法理解原型的意識,若是改用心靈學的術語則可以將原型的深層意識表露出來,使大家都能夠清楚明瞭,其實我們以榮格所說「原型就是集體無意識的內容」來論定原型到底是什麼?以前一節詮釋的觀念可知,「集體無意識」就是已存在極久的心靈界,那是人類物質思維不知道沒有意識到的境界,所以榮格將之稱為「無」意識,說白一點就是我們世俗所謂的靈界。

那麼原型就是靈界的內容,指的是涵蘊在靈性境界內的所有事物,包括靈界的結構、靈性生命(俗稱靈體,對應人的肉體的觀念)的活動等等。現代宇宙論觀點認為宇宙是對稱的,存在著正反宇宙,若稱我們的宇宙是意識的存在,則反宇宙則是無意識的存在,正如太極圖所表達的黑白對稱形象。因此在對稱宇宙理論下,榮格所言的我們「生活中有多少種典型環境,就有多少種原型」就自動成立了。

榮格在說明精神官能症的形成原因時表示,從亙古以來,無窮無盡的重複事件已經把這些經驗刻進我們的心靈構造當中。它們在我們的心靈中並不是以充滿著意義的形式出現,最先是沒有內容的形式(forms without content),僅僅代表著某種原型的知覺和行動的可能性,當符合某種特定原型的情景出現時,那個原型就呈現出來,產生出一種強制性並像一種本能驅力一樣,與一切理性和意志相對抗,或者製造出一種病理性的衝突,也就會形成精神官能症。

他的此種解釋實在無法讓一般人了解,但是我們若將「原型」兩字換成「靈體」,即可以很清晰地知曉榮格這個說法就是:那個靈體呈現出來,產生一種強制性並像一種本能驅力一樣,與一切(人間的)理性和意志相對抗,便製造出一種醫學觀點的病理性衝突,也就形成精神官能症。所以精神官能症說穿了就是靈體入侵肉體的結果。

  所以榮格說「原型是集體無意識的結構」,易言之,即「靈體是靈界的結構」。由於集體無意識是經由原型這樣的結構而得以成形,所以等於是集體無意識的框架,缺少了這個框架形式,其內容與功能就無從發揮,甚至於根本沒有人能意識到它的存在。所以集體無意識(靈界)要浮現出來,必須經過原型(靈體)投射成意象,它的內容才會成形,也才能吸取心靈能量成為動力。所以原型(靈體)與集體無意識(靈界)是如影隨形。

  榮格認為人類生命的特質不只是孩童時期的經驗,還有一個是「人類整體生命的型態」,從一出生就有的,是「本能性底層」的一部分。(楊文王, 2000:45-58)只有當我們能夠對無意識的內容加以說明時,才能夠對其進行探討。個人無意識的內容除了由名為「帶感情色彩的情結」外,還有後天經驗沉澱的記憶所組成,它們構成心理生活中的個人和私人的一面。而集體無意識的內容則是原型,沒有人類所謂的先天後天之分。

「原型」一詞最早是亞歷山大城的裴洛(Philo Judeans)在談到人身上的上帝形象時使用的。狄奧尼修斯法官把上帝稱為「原型之光」,(楊文王, 2000:45-58)其實也是相當正確,由於上帝的能量極強,又統攝著靈界,所以是「靈體之光」。

  數千年來的神話和童話的內容也是表達原型存在的一些方式,但這也是從古代傳下來的特殊形式,只能間接地用於集體表現,因為它指的是那些尚未經過意識加工的心靈內容,所以還成為心靈經驗的原材料。

  由集體無意識引發的基本象徵是原型,如光代表聖潔,黑暗代表罪惡,認為天神之類的東西是人類集體想像構思的產品。原型是先天存在的形式和製造象徵的能力,和其他因素一起刺激影響人生基本觀念的形成,尤其是宗教原型更是影響世人。榮格解釋他的原型理論時用了一個非常生動的說法:「在人類和動物等的心內都存在著潛在的本能之像。」他也解釋原型作為心靈功能的本能形式,對這本能形式他說:(Jung, 葉頌壽譯, 1974:63)

 

      它們的形式,當由心靈表現時,如意象的出現,它就可見地且具體地表現本能衝動的性質,如一張

      圖畫般

 

至於人的思考與原型之間的關係,他談到:(Jung, 鴻鈞譯, 1990:64)

 

      所有的觀念最終都是建立在原始的原型模式之上的。這些原型模式的具體性可以上溯到一個意識還

      沒有開始思考(think),而只有知覺(Perceived)的時代。思想(thought)是內在知覺的對象,它根本

      不是主觀的被創造出來的,而是被感知為外在的現象----或許可以說是被看見的或被聽見的。……

      思想方式存在於原始的自我意識之前,後者與其說是他的主體,倒不如說是他的客體。

 

原型既然是靈體,因此就可以在人格化的意象(如智慧老人菲利曼)中被人直接地體驗到,榮格試圖指明這種經驗出現的一般心理條件,描述過它發生在直接經驗中的過程,在這種過程中原型表現為夢中和幻想中的各種積極人格。這過程本身中還包含了另一種原型,可以稱它們為「轉換的原型」(Archetypes of transformation),它們不是人格而是典型的情景、地點、方式、方法。它們賦予人這種轉換以象徵性,像人格一樣這些原型是真正的、真實的象徵,無論用符號還是用比喻都不能把它們徹底的翻譯出來。正因為它們不可窮盡,所以它們才是真正的象徵。(楊文王, 2000:45-58

  原型像所有的心靈內容一樣,具有相對的自主性。因而不能簡單的用理性的方法把它們結合起來。它需要一個辯證的程序,一種真正的諧調。病人常常是通過對話形式來達到的。他們在毫無所知的情形下就達到煉金術中冥想(Meditation)所下的定義:「與自己的善良天使所進行的內心對話。」也通過「夢中的象徵」來表現自己,這「夢中的象徵」與「集體表現」有聯繫。(楊文王, 2000:45-58

榮格認為原型確實可以脫離人心甚至族群的記憶而單獨存在。但我們所能學到的,唯有將原型分類以及用理性來分析,可是這種學問往往只顯示原型的觀念形式,其發展畢竟有局限。因此在審查原型的力量時,需要直接透視的慧眼,換言之,必須沉思原型的全貌,由所了解的它的形式著手,然後追溯它的內涵、力量和本質。

靈驗事件遍存於各民族意識之中,因此其思想發生型態正是原型的表徵,也可以稱它為「玄原型」(meta-archetype)。人心確實裝滿五花八門的玄原型,像這種情形常常令人無法分辨真偽。這些玄原型是存在於「靈質」(astral plane)[1]的界域之中,榮格明白表示,事實上大部分集體無意識都存在於靈質的界域中,而玄原型也是其中一部分。在這個界域中我們可以探進全體人類的思想和感情,即集體意識。

「醒意識」(the awake)是我們接受外界刺激的部分,如有形的事件和情緒等等。它隨時都在運作著,無論是胎兒期、睡了、昏迷、麻醉或甚至是死亡狀態。醒意識的責任正是收集外來訊息,而將之吸收起來。醒意識並不是下意識,至少不是一般人認為的下意識。榮格要大家區別這兩者的差別。不過下意識當然和它有共生關係,醒意識所收受到的,下意識會開始融合組成自己的一部分。

總結言之,原型是集體無意識的內容,榮格認為它是會出現在人類夢境與幻想中的所有意象,這些意象可能也會出現在宗教或神話的故事之中。它是原始的神話的意象[2]、象徵所形成的結構,是與生俱來的潛在模式,它在人類歷史中所有時代和地方的人類身上反覆出現,只有透過原型意象[3]才能表達出來。它們由情緒得到動力,而且其功能完全是獨立自主,由無意識所控制。榮格所列舉的原型有人格面具(persona)、阿尼瑪(anima)、阿尼姆斯(animus),陰影(shadow)[4]以及自性(self),以下將一一說明。

二、阿尼瑪與阿尼姆斯

榮格在集體無意識中發現兩種原型「阿尼瑪(Anima)」與「阿尼姆斯(Animus)」,這項發現是他對人類知識所做的一個獨特並深具創造性的貢獻。

榮格發現男人雖然大部分是由男性特徵所支配,但是內心卻暗藏著女性溫柔、感性與品味的特性,像是一位內在的女子。尤其是夢境、幻覺與投射到外界的形象,實際上都是以一個女人作為象徵,來表現男性中的這一層面。

  他也在母親與別的女人身上發現了兩個人格,第一個是日常的女性人格,而第二個人格則顯得有些神秘,但卻非常真實,類似於她無意識中的男性。具有男性行為方式與特徵,如無情、理性、強悍的個性。與慣常的母性風格完全不同。

  榮格視此兩種為集體無意識的原型,稱男人的女性面為阿尼瑪(Anima,即拉丁文的靈魂);而稱女人的男性而為阿尼姆斯(Animus,即男性之魂)。榮格將此二種稱作「對性異原型」(contrasexual archetype),以代表在個人心中異性形象特徵是如何以認識和行為的方式運作的。

  對性異原型對榮格來說,可以作為他對自我與內心世界的仲介,加深他對自己的無意識世界的理解。所以這個發現可以說是榮格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可以為許多難以用其他方法解釋的現象提供一種詮釋。對性異原型在心理學上的重要性,是因為它將這一原型集合的各個方面有機地聯繫在一起。

原型阿尼瑪(Anima)與阿尼姆斯(Animus)是個人意識與集體無意識間保持平衡的自然功能。它具有帶領進入集體無意識的意象世界的功能。

榮格又指稱阿尼瑪與阿尼姆斯兩者也可稱為「靈魂意象(soul image)」。指異性的內在原型意象,在男人是阿尼瑪,在女人則是阿尼姆斯。它出現在夢境和幻想中,而且可以投射到異性個體的身上,這就是我們通常所經驗到的「戀愛」。靈魂意象與社會人格是有互補的關係,它的功能在於引導心靈,並提供個人在修煉過程中創造高境界的可能性。

總結而言:

一、阿尼瑪:在榮格的理論中有兩極意義:(1)指在男人性格中的女性特質,(2)指在男人夢境中所出現的女人或女性形象,反映出該人與某個女人之間的關係。亦即男性無意識中永恆的女性原型意象,它連接自我意識與集體無意識,並具有打開通往本我之路的潛能。若男性之所以與其交往的女性在相處上有問題,是因為男性將自己無意識中的阿尼瑪投射到該女性而引起的。榮格將阿尼瑪視為「生命的原型(archetype of life),而阿尼瑪的形象,並不是某些特定的女性,而是一些帶有情緒經驗與需要的幻想,例如女神、名女人、妓女、女巫等。

二、阿尼姆斯:在榮格的理論中有兩種意義:(1)指在女人性格中的男性特質,(2)指在女人夢境中所出現的男人或男性形象。亦即女性無意識中永恆的男性原型意象,它連接自我意識與集體無意識,並具有打開通往本我之路的潛能。若女性無法處理與男性之間的關係,可能是因為她將阿尼姆斯投射到對方身上。榮格將阿尼姆斯稱為「意義的原型」(archetype of meaning)。阿尼姆斯的形象並不是某些特定的男性,而是一些帶有情緒經驗與需要的幻想,例如父親、名女人、殺人狂等。

其實阿尼瑪就是靈體內的陰性面,而阿尼姆斯是靈體內的陽性面,那是人類內在深層的陰陽雙重性。正如陽剛的男人也有溫柔的時候,而陰柔的女人有時也會呈現男人無法敵擋的剛烈性。

三、象徵

榮格提出原型具有象徵的內涵,而這些象徵無時無刻在我們的意識深層中蘊釀著原型與心靈能量組合的契機,形成無意識的浮現與轉化的功能。

象徵(symbol)對榮格而言是一個重要的理論,因為它具有把自然能量轉化為文化與精神形態的能力。象徵在需要的時候,自然從原型的基底----集體無意識----浮現出來。宗教的象徵內涵更是具有強力轉化身心的功能。(楊文王, 2000:45-58)象徵可以是心理最深層的本體性存在。榮格透過象徵發現原型,也透過象徵來闡釋原型。

  所謂「象徵」是一個名詞或一個圖畫,日常生活中我們習見某些事物,但卻不一定了解其中的含意。世界上各民族大都存在著一些圖騰式的圖畫,這些圖畫必然含有特殊意義,這種意義就是象徵意義。因此一個字或一個圖畫所隱含的東西,超過其顯而易見的直接意義時,就具有了象徵性。

  象徵擁有更廣闊的無意識層面,未曾被明確定義過和充分解釋過,一旦心靈致力於探索象徵,便曾發現它超過理性範圍的觀念。由於有太多的事情超越了人類的理解範圍,我們便經常用象徵語言來表述我們無法界定或完全理解的概念。人類可以用有意識的運用象徵,也可以用無意識做夢的形式創造象徵。

  榮格的象徵主義主要以集體無意識為基底,透過夢、神話、曼陀羅、煉金術……等無意識心理所表達的象徵,來表達分析人類心靈中製造象徵的能力。甚至每個人的個體化過程,也都是為統合意識與無意識之間的一種象徵,以達到自性的目標。

  榮格認為夢是研究人類象徵機能最豐富而普遍的活水源頭。佛洛伊德一直在驗證夢不是偶發現象,而是與意識的思維和問題相關聯的這條法則,他認為許多精神方面的症候其實都具有象徵意義,如歇斯底里、疼痛、變態行為。它們是意識心智表現自身的一種方式。夢也是一種方式,夢的象徵的變化幅度很大,遠遠超過精神官能症的身體症候。依據佛洛伊德的說法,潛抑(repression)與願望滿足(wish fulfillment)是作夢象徵的原因。

  佛洛伊德視夢為「自由聯想」過程的起始點,但後來榮格發現它誤用了無意識產生的豐富幻想。榮格認為不一定要以夢為出發點,而可以從其事件的因果格局為出發點,運用夢還有其他可能的媒介。不可否認的,夢具有意義深遠的功能。雖然榮格終究認為夢本身表達了特別是無意識想說的東西,肯定了夢的重要性,但是他在方法上尋求變革,他發現夢中的象徵形象所扮演的角色更是具有關鍵性。

  對佛洛伊德而言,夢的象徵往往代表與性慾有關的事物,例如夢見木棍、鉛筆、傘、手杖或類此形狀的東西就象徵陽具。而洞穴、鑰孔、瓶子或類此形狀的東西就代表女性生殖器。至於爬山、游泳、開門等行動,則是性行為的表示。

榮格認為這些象徵不必然與性慾有關,以拿鑰匙開門為例,榮格認為這固然可以代表性行為,但也可以代表作夢者對智慧的追求,代表他已開啟智慧之門,發現人生的意義。夢的意義完全在於做夢者的實際生活情境與夢的關係。(Jung, 葉頌壽譯, 1974:14

    談到象徵的運用,榮格說:(Jung, 龔卓軍譯, 1999:80

 

      我們今天對神話象徵的認識,遠遠超過我們之前的任何時代。事實上生活在從前時代的人類,

      並不反省他們的象徵,他們只是在生活中無意識地運用這些象徵

 

榮格認為最能代表自我的象徵是印度宗教所說的「曼陀羅」,它是一種魔術性的圖案,通常是外方內圓,圓內有四或四的倍數之數字。佛教與其它東方宗教用它來幫助冥想。榮格發現精神病患者常常能繪出這種外方內圓的圖案,它之所以出現顯然代表了病人內心對完整的渴望及追求。

    象徵所指的是某些意象或方式可以讓人領會某些無法且接感受或者無法以語言清楚表達的事物,它並不同於符號。例如,對於路過的旅人而言,教堂中的十字架只是個符號,只是個代表教徒在禱告時用來接近上帝的工具。但對於教徒而言,十字架就是一個象徵,代表著基督受難的精神。

榮格充分運用象徵來建構他的理論基礎。由於東方文化還保存著相當濃厚的象徵意義和內涵,所以深深的吸引著榮格。榮格受我國道家及易經影響至深,認為易經充滿著難解的象徵,但它並非不可解而是有意義的。

事實上榮格所謂的阿尼瑪及阿尼姆斯應該是脫胎於易經的陰陽兩儀概念,而他的四種心靈功能[5]functions)與易經的四象相隱合;八種人格類型[6]與八卦相合,都是一種象徵的運用。(Jung, 葉頌壽譯, 1974:16

註釋:

[1]靈質即指感情和欲望的界域。心電感應、想像,和諸多靈異現象都屬這個層次。

[2]神話意像(mythopoeic imagination)指原始人心中特有的神話創造想像,依據榮格的看法,它也是無意識的特質,它常被拿來和由意識產生的論述性、具目的性的思想做對照。它以不具目的的幻想和夢中意象的形式出現,並反映出先於意識存在的心靈原型結構。[3]原型意象(archetypal image)指人類共通的心靈模式,不論是精神的或行為的,它可在個人夢境以及如神話、神仙故事和宗教象徵等文化素材中找到。

[4]榮格對「陰影」這個詞有兩種用法:第一種是用來描述人類潛意識的全部,這個部分完全無法讓個體覺察到;第二則用來表示原型的一種,此原型所反應的是個體性格中較為負向、陰暗、破壞、被排斥、不能被接受的一面、不願意成為的事物,通常是個體自己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這樣的行為傾向。陰影出現在夢中時,通常會以與當事人同性別的人投射出來並做出負面的行為(如殺人)。它與意識之「光」間是補償的關係。

[5]榮格分辨出四種心靈能量的性質,他稱之為四種功能,由兩組相互對立成對的功能組成:「思想(thinking;告訴你那是什麼)/情感(sensation;告訴你某東西存在)」與「直觀(intuition;告訴你事物如何來去變化)/感覺(feeling;告訴是好或壞)」。功能是引導我們體會經驗的工具。在個人的情況中,其中一種功能是有意識的(優異的),它相反的功能便是無意識的(較差的),而剩餘的二個功能則部分是有意識的,而部分是無意識的(輔助性的)。四種功能加上二種人格態度(外向與內向)便形成八種功能型態。[6]榮格的八種心理類型(psychological type)指在兩種心理態度(外向、內向)和四種心理功能(思想、情感、感覺、直觀)中各取其一結合,形成自我意識獨特的慣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