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奠家奠及送葬行列之看法

呂應鐘在台北市政府座談會上發言

一、一切儀式的依據

    本人認為應依內政部民政司<喪禮>篇之精神做儀式改革之規劃。

    喪親是最令人哀傷、難過的事情,而喪禮的舉行能使個人情感得以抒發,但是所有禮節應做到達成五項基本目的:

   盡哀:喪禮之本質只是一個「哀」字。喪禮中的啼、哭等動作都是幫助孝子表達、抒發內心的哀慟。

   報恩:父母生育子女,所費之精神體力難以估計,為人子女應於父母健在時反哺報恩。而為死者守喪亦為孝道之表現。

   有節:喪禮除幫助子女盡哀外,亦是希望幫助他們慢慢恢復正常生活。因為「不以死傷生」,「哀必須節制」節。

   教孝:喪禮本身就是孝道的一環,不僅是一場安頓死者體魄與精神的禮儀,更是一場教導活人孝順的社會教育。

   親族:家族以喪服來分親疏,以確認彼此之關係,藉以達到凝聚團結的目的。

 但是喪禮因發展年代久遠,加上各地習俗不同,產生了特殊儀式。因此最重要的依據是:若亡故者立有遺囑,只要合情合理,應從其遺囑辦理。若未立有遺囑者,就以改革後的儀式進行之。

二、現行(傳統)喪葬禮節流程

    臨終>通知子孫>併廳、舖水舖>移舖>遮神>壽終正寢>辭神、舉哀>子孫變服>換枕、嘴含銀、蓋水被、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吊九條、守舖、報喪、買棺、看日、擇地>成服帶孝、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乞水沐浴、理容、張穿、套衫、抽壽、吃黑糖麵線>接棺磧棺、燒庫錢(還庫)、乞手尾錢、辭生(小殮)>佈置棺底、誦經做功德>大殮>封釘(封棺)>打桶(停柩)>併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印製訃聞及寄送>做七(旬)>葬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之分配、禮堂之佈置、物品之準備>出殯前日之法事>殯喪(出山)>轉柩(請棺)>壓棺位>告別儀式(家奠禮>公奠禮)>點釘、旋棺>啟靈>發引>送喪行列>辭客>安葬(祀后土>進壙•窆>點主>祭墓)或(火葬>進納骨塔)>呼龍、撒五穀>旋墓>返主>接主安靈(入門前過火、吃甜豆、洗淨)>回食(請客)>巡山>完墳>守孝>做法事、做七日、百日、對年、三年>合爐>培墓>做新忌>清明掃墓>揀骨吉葬 

三、有關家奠、公奠

    死者未出殯前,曰「奠」不曰「祭」,所以在出殯當天,佈置妥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妥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家奠」。

    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得先由家屬供上五醴生祭,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要檢討發音區別的由來),「五醴」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主要跪地回禮。

    告別儀式由家奠開始,主要項目為上香、獻奠品。上香二支凡三拜,孝眷一般行三跪九叩首,孝男孝女等奠弔後爬行過靈桌下,男左女右分跪兩旁,叩謝親族之奠弔,家奠完畢即撒各種牲禮。(家奠禁忌:喪事時,忌諱淚水滴到屍體上,相傳這位流淚的人將會發瘋。)

    家奠後即行公奠,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機關團體集體上香、鞠躬或捻香,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公奠」,喪家對前來奠弔者,以毛巾或手帕等答禮。

四、有關送葬行列

    當家奠、公奠完畢,也請專業的道士前來誦經,封棺後,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稱為「出殯」或「出山」。當出發的時刻到時,家屬先將銀紙燒化,大家再出發,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稱為「買路錢」,遇到過橋時,也要置放一些銀紙在上,用以驅邪祈福。

    送葬隊遇到路邊有人為死者擺上香案行時,稱為「排路祭」,喪家要上前跑地回禮,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

    出殯行列依國民禮儀範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其次序如下:前導(標明○○○○○之喪)、儀仗(不用儀仗者略)、樂隊(應用國民禮儀樂曲)、遺像、靈柩、靈位、重服親屬、親屬、送殯者。

五、不同習俗的奠儀及送葬

客家人

    傳統祭奠在死後第六天(首六)和第七天(首七)舉行(現在多縮減日期提前舉行)。除喪家家奠外,戚友或致送祭品奠儀,或親臨吊奠,都應及時行之。靈堂用白布聯綴成闈,遮蔽靈樞,叫做「孝闈」,孝子長日躲在孝闈內陪伴靈柩,叫做「苫塊」,不飲酒、不吃肉,僅以粗食充飢,每當吊客祭奠完畢,孝子麻衣芒鞋執杖俯首弓身匐匐門前叩謝。

    出殯當日先「成服」,家族一律穿上孝服,子女兒媳孫兒女要穿麻衣,即是「披麻帶孝」,一般親屬是白布衣,家奠和公奠都在啟靈之前舉行,奠儀行三獻禮,戚族姻親均在前一夕備祭品送來,在此時致奠。其餘親鄰朋友,亦多於此時來弔奠拈香,孝子孝孫則匐伏一旁回禮,婦女則在旁哭泣。禮畢,即鳴大炮竹三響,便蓋上棺罩出殯。

    開弔前,要禮請有地位的人來「點主」,就是孝子背了木主,跪在柩前,由主祭者手執新毛筆沾了株砂高唱:「天地開張,日吉時良,點王為主」(唱到這句,即用硃筆在「王」字之上加一點使成主字。)繼唱:「世代永昌。」便算禮成。孝子孝孫則在下面匐伏叩謝。

    出喪的行列依次為:銘旌、諡法紅紙金字,輓聯花圈等,香亭、遺像亭、樂隊、僧尼、木主、香爐、靈柩、送葬者居後。另外有一人提籃在先頭撒紙錢,沿途有兩堂路祭,一為族祭、一為戚祭。

    第二路祭完後,孝子孝孫要回頭向送葬者跪謝,并請止步,除至親人外,一般送葬者即行解散。出殯時孝子和眷屬應俯首弓身,沿途哀號,充分表現哀毀備至,就是執紼親友,也要絕對緘默,表現戚容:連路人也要在路傍側立,不得喧笑。

馬祖人

    出殯當日先移柩,再行家奠儀式,依親疏次第祭拜,家奠後行公奠儀式,家屬跪於柩旁答禮。而後路奠儀式,由親友備牲禮在引發路旁拜悼亡靈。

    出殯的陣頭,先以紅、白、藍布彩旗招引緩行,每敲鑼一聲,長婿就撒「路紙錢」,尾隨者是輓聯幛帷抬者、金銀山和靈厝抬者、以及「高照燈」抬者組成的行伍、接著是抬靈柩行伍,靈柩後頭是家屬、親友、村民等組成的送葬行伍;抵達墓園送葬行伍辭回,稱做「回龍」,回輿時循送喪路徑返回喪宅。

鹿港人:

    服喪的孝服依親疏輩份不同,分為許多種,相當複雜。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苧布:孫、甥、姪用;淺布:曾孫及其同輩用;黃布:玄孫及同輩用;紅布:直系玄孫之兒子用,喪事用紅,表示死者有五代子孫,死而無憾。白布:死者同輩的外親用。

    孝幅:大人戴草箍,孩子帶荖包;孝鞋:男穿草鞋,女於布鞋上加縫喪布;帶孝:用絨線紮圈,男佩左腕,女結髮上 ,直到百日後「脫孝」為止。孝燈:圓錐型白地藍字,上寫 X代大父()」,出殯時隨行於喪葬行列,一般人看到孝燈,就知道死者有幾代子孫。

    出殯,大多土葬為安。轉樞指葬禮時辰一到,將棺木抬出院子。封釘指用鐵斧將棺木土四端鐵釘釘下。死者若為女性,則由孝男之母舅封釘;死者若為男性,則由族人高輩份者封釘。

    落坑指上山後將棺框置於坑上,先在棺木上打穿氣孔「放栓」,以便棺木內屍體與地下土氣相通,然後安棺、獻花、覆土、祀后土。

    昔時鹿港的送葬場面,往往還有「拖布」的情形,即用白布結成繩索狀之長條,前後僱人拖拉,送葬婦女由於頭以白布覆額,視線不明,加上各人體力不同,恐怕中途失散,乃拖布一路哭號上山。 

六、美國的葬禮儀式

    美國設有專門負責發放死亡証書、安排葬禮儀式的機構,公墓也有專職安排喪事的人員。公墓裡蓋有教堂式的建築,但無神像,宗教儀式和非宗教儀式的葬禮都可以在這裡舉行。

    宗教儀式的葬禮程序,通常包括禱告、唱贊美詩和牧師致禱辭。葬禮畢,人們便向遺體告別,然後用靈車將死者送往墓地安葬。靈車為黑色,車窗遮有黑紗。靈車在送葬隊伍的最前面,後面緊跟著死者的親屬。送葬人一律身著黑色或藍色衣服,男子打黑色領帶。送葬行列非常莊嚴,行人不得打亂送葬隊伍。

    行至墓地,還有一個短小的入葬儀式。公墓一般繞穴安置幾排座椅,以備死者家屬舉哀之用。送葬親屬以同死者關係的遠近為序一一為墓穴掩土,這只是象徵性的。隨後工人便駕駛推土機迅速把墓穴填平,並把土壓實,再鋪上碧綠的草皮。

    美國葬禮的特點是:人們只是靜靜地在靈柩旁沉思默禱,而不捶胸頓足、嚎陶痛哭;並且從始至終都保持著莊嚴肅穆的氣氛,不設宴。

    雖然宗教形式的傳統葬禮在美國始終占優勢。但舉行世俗葬禮的趨向也已明顯出現,特別是葬禮後實行火化的人數在不斷增加。傳統喪葬習俗減少和火葬增加的地區,最明顯的是整個西海岸、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州、內華達州和佛羅里達州。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區和全國許多小的居民區則仍然實行傳統式的喪葬儀式。

    喪禮完畢後,隨即出殯,基督教的出殯行列順序如下:教會會旗、「榮歸天家」二人舉的橫旗、單人舉的豎旗(上有勉勵的詞句,約十支)、樂隊、花車、靈車、遺族、親友。一般出殯一段路後,遺族就先向送行的親友辭別,再去安葬。 如果會場離墓地不遠,一般親友會送到墓地,等安葬完畢由原路回來。

七、殯葬儀式之改革

    殯葬儀式應著重在精神面的「盡哀、報恩、有節、教孝」以及親族人際關係的整理,可以用「國民禮儀範例」為根本,參考西方儀式,做現代化的修改。

    喪葬陋習實為社會一大公害,政府應主動改革殯葬禮儀,可用以下對策推行之:

1. 大力推行「厚養薄葬」的教育

    「殯葬改革」就是一個觀念認識的問題,政府必須大力而又深入地宣傳移風易俗,政府高官以身作則勤儉辦喪事。並在各級教育中加入「厚養薄葬」的教材,教育後輩從精神上和物質上盡力俸養好老人的生活,使其居安食美、心暢神爽,賾養天年;而在老人死後,喪事應盡量從簡,有益於社會、有勵於生者、有安於死者。

    政府制定節約的追悼儀式,向遺體告別以代替搭靈棚、出大殯;用黑紗、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用鞠躬代替跪拜;用哀樂代替吹奏舊喪曲;用火葬代替土葬等等。

2. 依法加強殯葬活動的管理

    必須建立一系列相應的規章管理制度,己有的有關法規和政策應嚴格執行,對違反法律、制度的喪戶應進行必要的法律或行政制裁。當然,從目前具體國情分析,殯葬改革也不宜操之過急。不同民族有一些不同的習俗,先採火化和土葬兩種形式並存,政府劃定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規定在火葬區內要堅決推行火葬,骨灰存放骨灰堂或安葬在骨灰公墓,不准把骨灰再入棺土葬。在土葬改革區,利用荒山瘠地建造公墓,統一規劃,禁止亂埋亂葬。

3. 加強殯葬活動的群眾自我管理

    殯葬改革,涉及到千家萬戶,因此必須加強與改善殯葬活動的基層工作,進行有效的群眾自我管理。可以分社區向群眾宣傳簡辦紅白事的意義,按照群眾意見制定章程和條例,這種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形式和經驗,應大力推廣。

4. 有識之士應做簡辦喪事的表率

    歷代以來,不乏提倡簡辦喪事的有識之士,然而我們在台灣看到的是富商、高官的喪事還遠比一般百姓奢華,這是極壞的風氣,政府應制定一套通用的節約葬儀法規,不論地位高低,一視同仁。

5. 改革追悼會儀式

    追悼會本來是對傳統厚葬隆喪習俗的否定而改行的簡單儀式,是現代社會懷念死者、表示哀悼的祭奠方式。但是追悼會上都會宣讀悼詞,其內容無一不是竭盡贊美死者生前功德之能事,似乎死者生前不是完人,就是超人,至少是好人。連槍擊要犯大流氓也被追悼成英雄,此種不實事求是的評價,從形式和內容上使悼詞成了一種現代八股文,完全失掉意義。

    再如,向遺體告別成了一種必須履行的程序,似乎不這樣做就是對死者的不敬,其實這又是一時不必要之舉。因為所有參加向遺體告別的人們,腦海中留下的是死者屍體的印象,改變了生者對逝者在世時音容笑貌的美好追憶,既然如此,向遺體告別的程式為什麼不可以取消?

    總之,殯葬儀式應從莊嚴肅穆的精神出發,遵循節儉、便利、向上的原則行事,沒有任何理由宣稱不能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