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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幻文學縱橫談

 呂應鐘

 

  三十年來,人類的科技發展有令人目不暇給之感。就從一九四五年說起,我們看到U2火箭與原子分裂的結合,造出了帶有核子彈頭的長程武器:一九四六年的冷戰,讓人類對此種成果能有詳細的檢討:一九四八到五○年的來臨,我們看到火箭拖著濃煙飛向太空:一九五一到五四年,我們對大氣層外的情形更加明瞭,而利用原子分裂產生的和平用途,也成了實際的目標:一九五五、五六年,第一批原子能電廠併聯到英美的電力系統中:第一批人造衛星在一九五七年進入地球軌道。
  由於這些快速的發展,在一九五九年及六○年間,當我們把目標轉向月球時,也就不覺得稀奇。一九六三年,太空探測器傳來了金星的近距離資料:一九六四年,我們也有了第一批月球表面的照片:而載人太空船在一九六五年成為事實。三年後,太陽神八號首次將人類帶上月球軌道:一九六九年,阿姆斯壯和艾德林終於向月球獻上了地球人的腳印。緊接著三年當中,美蘇兩國都陸陸續續派大量的太空人向月球進行探測。在一九七三年,第一具太空實驗室射上地球軌道;一九七五年,蘇俄的火星探測器向地球送回令人興奮的資料,終於在一九七六年,人類科技文明的觸鬚已從地球延伸到火星。
  隨著科技朝向太空發展,人類的知識和觀念也逐漸的在改變,知道進入太空已不是不可能的事,而是遲早的問題罷了,因此人類對科技的輝煌成就不再感到新鮮。對許多人而言,銀河與宇宙的種種奧秘,彷彿自己家園般的熟悉,這種改變一方面來自大量的科技進展報導,另一方面則是科幻小說的功勞。
  因為種種太空上的成就,早在科幻小說(或科幻電影、科幻電視影集)中描寫得淋漓盡致。人類的「書上科幻經驗」早已不侷限在小小的太陽系中,宇宙的浩瀚、外太空生物的高度文明、穿越時光隧道的星際旅行都已是「耳濡目染」的事了。
  科幻小說可以說是科技文明下的新產物,也是十九世紀末才出現的文學型態。但是科幻小說的定義到底為何?美國科幻小說作家辛倫的定義是「純理論的小說」,然而此定義太籠統又太含糊,其實簡單的說,科幻小說就是「以真實或虛構的科技文明為基礎,以可信服的外推法為依據所寫出的一種想像事實」。
  許多人若一提到科幻小說,總認為這類小說老是描寫一大堆太空人,安排他們經歷一系列陳腔濫調的冒險,碰到一些新奇古怪的科技玩意,並同地球外的奇異生物做怪誕的接觸,而太空船上老是有著各式各樣看來新奇但卻毫無意義的儀器。
  這也難怪,七十年來的科幻小說如雨後春筍,就和我國的武俠小說一樣,讀的人愈多,寫的人就愈多,其平均素質也就愈低落,格調也就愈不新鮮。雖然科幻小說當中也不乏相當上乘的作品,但在「正統」科學家看來,卻是不科學的作品:在文學家看來,和西部小說一樣的不入流。
  然而科幻小說能在今日的歐美大為流行,原因相當簡單,因為它本質上就是時代的文學。一種時代文學就像一個地區的民族文學一樣,總是具有相當獨特的風格,也因此而能膾炙人口。我們可以說今日沒有科幻小說,就無法面對時代的成就。
  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的研究科幻小說,統計出科幻小說作家的背景,不難發現數位著名的科幻小說作家,木身就是科學家或學者。如寫《宇宙戰爭》、《時光機器》著名的英國科幻作家威爾斯,也是個出色的歷史家,他的《文明的故事》是國內讀者相當熟悉的著作;寫《二○○一年太空漫遊》的美國作家柯拉克,擁有數學和物理兩種學位,也是英國行星際學會會員,不僅精通天文,對太空科學也相當熟悉;另一位寫過一六九部科幻小說的美國著名作家艾西莫夫,本人就是出色的生化學家。
  凡是出類拔萃的科幻小說作家,全都具有生動的想像力和豐富的科學知識,方能使他們的作品結構嚴密,講來頭頭是道,彷彿真有其事。在這個意義上說,科學的法則對科幻小說而論,好像音韻之於詩句,作家的想像不論有多奇怪,但它使人覺得所描寫的事物都很合理,在科學上也是可能的,最起碼在將來可能做得到。
  事實上,科幻小說對現代人的最大貢獻,並不是觸發一般人的想像力而已,而是造就了無數的日後科學家,誠如艾西莫夫所說:「科幻小說預測的祇是似乎合理的科學發現,它可以說是科學家的溫床。」因為以前科幻小說中的死光、原子彈、潛艇、月球火箭、電視、電腦、試管嬰兒、機器人等科技上的預言,現在都已成為事實;而人造人、星際旅行等目前未能完全成功的科技研究,也是指日可待了。
  由於科幻小說是大眾文化的一種,讀者大多是十幾二十來歲的年輕人,他們從小就由科幻小說中得到新奇古怪的科技經驗,日後,當他們走向科學研究之途,大多數都能將這些原本虛構之物,變成擺在眼前的產品。我們可以說歐美科學的進步,科技知識的普及,除了它本身的條件外,科幻小說能夠深入大眾,蔚為風氣,也是科技進展上的一大功臣。
  反觀國內,科幻小說一直未受重視,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大概有二:其一可能是國人的觀念一向保守,較無法接受此種「超越理喻」的科技觀念,而且「怪力亂神」四個字的影響,阻礙了國人對一些新奇事物加以研究,也阻塞了國人的想像力。其二是國內科學工作者未能像歐美科學人員兼科幻小說作家一樣,致力於科幻小說約寫作。在國內,科學工作者原本就很少主動撰寫適合大眾閱讀的通俗科學讀物,更遑論寫作科幻小說了。不僅如此,少數有所長的「科學家」,大都忽視科幻小說中的登月火箭、太空站、雷射、電視、無線電等原本幻想之物,在今天都成為鐵錚錚的科技產品的事實,一提到科幻小說,就冠上「幻想」「虛構」「不足為信」等評語。
  此種不足取的態度宛如一九五六年英國皇家學會天文學家理查博士在答覆太空飛行有無可能時所說的「無異癡人說夢」;也宛如一九四○年英國科學學會委託數位知名科學家研究噴射機的結論是「絕無可能」;更宛如二次大戰期間美國數位海軍將領武斷的說:「發展原子彈是白日夢」;也宛如在火車發明之前,科學人士宣稱「時速超過二十英里,脖子會折斷」的論調。
  雖然有時科幻小說的情節,以目前的科技無法「證明」其為可能,但只要它是以科技發展為依據的假設,我們就可視之為「合理的未來事實」,而以寬宏的心胸去接受它。誠如柯拉克所言:「預言只問合不合邏輯,至於一時能否實現,並無多大關係。」
  要寫科幻小說並不容易,最起碼需具備廣博的科技知識和小說寫作的技巧。關於「廣博的科技知識」,恐怕是一般文藝工作者最弱的一環,然而若能在不涉及大多的科技知識前提下,探討一些人類未來的發展,或是描述社會型態改變下的人性變化,也有可能寫出引人入勝的科學哲理小說。關於「小說寫作的技巧」,一般的科學工作者,大多缺乏此種訓練,當然也無法寫出良好的科幻小說。由此觀之,科幻小說不比文藝小說和科技文字,它是兩者的結合體,唯有具備此三條件的人,才有可能勝任,這也是國內缺乏科幻小說作家的主因之一。
  說科幻小說是幻想小說,不如說是推理小說來的恰當,因為它的情節不屬於無中生有的幻想,而是極為合理的推測,「幻想」兩字會使人產生「不足信」的下意識,目前多數人將科幻小說稱為「科學的幻想小說」,而不是「幻想的科學小說」,道理就是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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